关于房屋
纠纷问题的解决办法如下所述:
首先是调解环节,经由公正的第三方机构代表进行协调,纠纷双方将各自在此基础上自愿达成协议;
其次,可向相关
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请求其依据法律规定,对争议事项进行深入调查并做出公正裁决;
最后,若以上两种途径均无法解决问题,则可依法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来妥善解决
房地产纠纷事宜。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
买受人订立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