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所需支付的
定金退还事宜,其处理之道大体如下:
首先,若经双方
当事人充分协商后达成共识,即对方同意解除合约并退还房款,那么便可实现圆满
退款;
其次,倘若协商未果且
退房退款属于导致合约目的无法达成之根本性
违约行为,那么作为购房者将无法行使要求返还
定金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