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出现延迟交付房产而导致
退房时,贷款相关事项需预先清偿。这种情况下,买受人与其所申请之银行的
借款协议是完全独立且分离于房产交易关系外的。尽管如此,因为
购房合同已经解除,因此卖方所收到的
购房款理应全部归还买方,同样地,买方也有责任提前支付所有尚未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给银行。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买受人以
担保贷款方式付款、因
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
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未能订立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并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当将收受的购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
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