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预售许可证的
有效期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情形进行分析。由于各个地区的房地产市场状况和政策规定存在差异,各地对于房屋预售许可证的
有效期限亦有不同的设定。部分城市明确规定,该类证件的持有期限为一年;然而也有些城市则允许证件予以延续,直至顺利完成
房屋产权登记手续为止。
《城市
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
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商品房的预售可以委托
代理人办理,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第十一条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所得的款项必须用于有关的工程建设。第十二条预售的商品房交付使用后,承购人应及时持有关凭证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权属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