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未能按时履行协议并拒绝退还款项时,您可采取以下投诉途径:第一种方法是拨打12315公共服务热线或亲自前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提交
申诉材料,详细陈述投诉事件以及相关事实依据;其次,您亦可选择向
消费者协会投诉,请求地方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启动调解程序以协助解除双方签署的合同及保障自身的权益;末了,请务必保留所有与消费行为有关的凭证以及书面合同,以便在无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时,向人
民法院或
仲裁机构提
起诉讼以追回
退款。
《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争议解决的途径】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
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