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体系内,明确规定了
诉讼费用应由
败诉一方承担。然而,如果
胜诉方愿意自担该项开支,法律亦允许其自行支付。对于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案件来说,人
民法院将依据案情的实际情况,作出相关裁定以确定
当事人分别负担的诉讼费用比例。
《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
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第三十条第
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
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