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付房屋所应
赔偿的标准明确规定,每
逾期一天均需根据总售价向购买方支付千分之五的
违约金。若
当事人发现约定的违约金超越了实际损失的30%,有权请求予以适当缩减;反之,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实际损失,则有权利请求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增加,最终确定的违约金金额需以实际损失为准。
《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
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