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可以尝试通过与开发者进行积极的协商来解除相关协议,同时,请接受并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例如,若
购房者已经按照预约合同中约定的前期付款等事项完成了自己的义务,并且在规定期限内,与开发者就本约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了充分且诚信的商谈,然而,由于双方在某些关键性问题上未能达成共识,那么购房者便有权利与开发者解除预约合同,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但是,如果购房者仅仅因为个人原因,未能与开发者签署本约合同,那么开发者将有权要求购房者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
当事人以
商品房预售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
确认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当事人约定以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商品房预售
合同生效条件的,从其约定,但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