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夫妻房产在
离婚期间产生的
纠纷处置问题,究竟应当采纳哪一种最为妥善的方式加以解决呢?在此,我司特向诸位提供以下几种主要解决策略供您参考与借鉴:首先,最佳之选无疑是借助双方的积极交谈、保持冷静理智思考及善解人意宽容大度的态度来化解这一棘手的矛盾冲突;若尽管经过了深入的沟通协商却仍无法达成共识,那么或许就需要通过法律
诉讼手段将此问题提交至当地司法体系进行公正严谨的审理和裁定。针对此类案件,一般的司法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种常见的分类方式:若双方均坚持对该房产享有所有权,并且同时表示愿意以竞价方式争夺该权益的归属,那么司法机关便需全面衡量各种相关因素并接受这样的请求;然而,如果仅有一方持有所有权主张,且其愿意以评估机构所出具的市场价值作为依据,承担相应的
赔偿责任以换取对方的
土地权属,此时司法机关亦应对此种形式的请求给予充分尊重和支持;倘若房产所有权争议双方均未提出明确的要求,那么便可遵循
当事人的意愿,通过司法拍卖程序,对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所得收益由双方按比例进行分配。
《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
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