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面临
拆迁争议时,建议双方展开协商,以直接对话的形式寻求达成和谐解决方案的可能途径。
2.若协商无果,双方可选择诉诸司法程序,借助法律武器及国家强制力来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
《
国有土地上
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就补偿方式、
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
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
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