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定金的退还事宜,具体规定如下:在交
付定金的
当事人严格遵循约定义务并如期履行时,其所交付的
定金可予以全额返还或抵扣相应的商品价格;若收取定金的一方当事人未能履行相关合约中的责任和义务,则交付定金的一方可获得两倍的金额作为
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