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仅签署了一份《
购房意向书》,其中详细规定了房产交易的价格、房屋具体地理位置、支付款项的日期以及
过户及交房的相应日期等条文,那么此种情况便可被视为已经订立了《
房屋买卖合同》。在此前提下,买方享有选择权,既可以坚持要求卖方严格按照合同执行,也可以选择撤销合同并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2、若已正式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买方同样拥有权利选择继续执行合同或撤销合同。根据合同中的相关规定,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
违约金,若违约金无法完全弥补因房价上涨而产生的
经济损失,买方还有权进一步提出
赔偿请求。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未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
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