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购
买房产时,若
购房者出现违约行为且未能签订认购协议,则
定金将无法退还;但如果是由于特殊情况、政策变动或者自然因素等
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签订认购协议,或双方对于协议及
补充协议中的内容未能达成共识以至于无法顺利签约,那么这并不应被视为任何一方的责任,此时可以考虑退还定金。另外,若是因为售房者自身的原因没有签订认购协议,那么购房者有权要求对方双倍返还定金。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