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相关
法规,租户应依照双方事先协商确定的
租赁期限向出租方按时缴纳租金。若租户未能在约定时间内向出租方支付租金,将构成合同所定义的违约行为,出租方可依法依约追究其
违约责任。如果租户不能以充分理由解释其未能按时缴纳或
拖欠租金的原因,出租方有权要求租户在合理期限内及时支付租金。如租户仍未支付,出租方则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解除与租户之间的租赁关系。
《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二条
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
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
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
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