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在房地产交易过程中,买方所支付的
订金往往不能被退还。然而,若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下,
买房订金仍然有可能得到退还。依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当支付订金的一方无法履行其事先约定的
债务时,其无权索回订金;而另一方面,倘若收到订金的一方未能履行事先约定的债务,那么其就必须向对方
双倍赔偿订金。若由于某一方
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签订
房屋买卖合同,那么应根据法律对于订金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即如果是因为买方自身的原因选择放弃购买房屋,或者卖方存在违约行为,那么未履行约定义务的一方将无权索回订金,而接受订金的一方则需要向对方双倍赔偿订金。若因非可归咎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导致双方无法
签订合同,那么卖方应将订金全额退还给买方。若买卖双方就房屋买卖合同的具体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了该合同,那么订金将会自动转化为
购房款项。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