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已经交付的住房
订金是无法退还的。然而,当涉及到法律规定的情况时,订金便有可能被退还。根据我国众多法律条款的明确规定,若支付订金的一方未能履行约定的
债务义务,其有权请求来源方返还相应的订金额;反之,若收取订金的一方未能履行约定的债务义务,其应向对方双倍返还所收到的订金额。如果一方不能够遵守
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未能成功缔结合同,那么根据有关
定金的法律规定,非违约方既不能要求返还订金,同时接受订金的一方也必须向对方双倍返还订金。由于不可归咎于任何一方
当事人的原因而导致交易双方均未能尽其职责完成
合同签订事宜的时候,卖方需要将订金全数返还买方。假设买卖双方对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正文部分达成共识并签署了正式协议,则订金将会转变为购屋总费用的组成部分。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
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
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