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过户纠纷的处理途径主要为双方协商及司法
诉讼两种。如经双方努力仍难以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应立即考虑启动司法程序。在法院正式
立案之后,将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公正审理,并作出相应的裁决。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之规定,提
起诉讼需满足以下几个基本条件:
首先,原告须为与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社会团体;
其次,应有明确的被告方;再次,
诉讼请求须具体且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理由;
最后,该案应属人
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畴,且受诉法院对该案享有
管辖权。此外,第一百二十条还规定,起诉时应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
起诉状,同时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若书写起诉状确实存在困难,也可选择以口头形式提起诉讼,但需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并通知被告方知晓此事。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
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
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
当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