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购房定金能否退还的问题,根据行业相关规定,若双方均严格按照约定履行了各自的义务,那么
定金应当充当价款或者全额退回;然而,如果由于特殊情况和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签订商业合同,或者对于协议及其
补充协议的内容未能达成共识以致无法正式签署合约,并且这并非是由任何一方负
主要责任,那么这种情况下定金就可以被退还;反之,若销售房屋的一方擅自违反约定导致无法继续执行交易,那么定金则可以以双倍金额进行退还。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
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