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当面对
逾期交房的情况时,并不能够简单地选择
起诉退房,而应遵循相应的法律程序进行处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开发商
逾期交付相关房产且拒绝履行退房责任时,倘若在经过多次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实现交房的承诺,购房者便有权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交
诉讼申请,请求法院依据事实及法律判定解除双方之间所签订的
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开发商全额退还已支付的购房款项,并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
违约赔偿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