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交付期限延误能否请求暂停贷款支付这一问题,我们给出如下解答。首先需要明确的是,
购房者在与银行签订
购房贷款合同时,已经明确了解到各自所享有的责任和应当承担的义务。而众所周知,银行会按照约定时间准时进行资金发放,购房者也需遵循相关约定,按时
偿还贷款本息。在
购房合同中,已经明确规定了无论房屋交付是否出现延期或者无法交付的情况,购房者都必须严格遵守还款义务。因此,购房者并无权单独决定暂停贷款支付。然而,房屋交付期限的延误无疑对购房者的权益造成了实质性的侵害。
《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
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
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