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
民法典中,针对
买房定金的问题有明确的规定,即
买受人支
付定金之后,若收取定金一方违反约定,则需双倍返还定金;而若是交付定金一方违约,那么其无权请求返还该定金。因此,总的来说,在某些情况下,买房的定金是可以被退回的。值得我们注意的是,
违约金的性质与定金不同,它并非是在
合同签订时就需要支付的款项,而是在违约行为实际发生后才会产生的
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
担保】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第五百八十七条【
定金罚则】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