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已经交
付定金的
购房交易中,任一方仅因为自身原因未能签订书面合同的,则其所支付的
定金将不予返还;但若由于特殊情形如政府政策变动或自然因素等因素导致无法签署
买卖合同的,那么该笔定金是可以予以返还的;在双方对于协议及其
补充条款的具体内容未能达成共识从而无法完成签约的情况下,这并不被视为由任何一方造成的过错,因此,此时的定金也应予退还;然而,除上述几种情况之外,其余所有情况下的定金都不得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