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遭遇开发商未能按时交付房产这一棘手问题时,业主有权采取送达催告通知书的措施以敦促其尽快履行约定。此类催告信函应当详尽地列举所有开发商必须履行的义务以及
逾期交付所需要承担的
经济赔偿等事项。倘若施加催告压力三个月之后开发商依然未能如期交货且无法提供充分合理的解释,那么业主便有权利依法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合约关系,同时要求对方全额退回已经支付的
购房款项及其相应的利息,并且还需承担由此产生的
违约责任。关于具体的操作流程和法律依据,建议您寻求专业律师或者相关权威机构的详细指导和帮助。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