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售房合同签署完毕之后,若符合双方约定或法律规定之
解约情形时,贵方可依据相关流程,通过向对方发出书面
解除合同通知书的方式来实现
退房的目的。此外,贵方亦有权选择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并在
诉讼中主张解除
购房合同的诉求。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第一款
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
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
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
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