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购房过程中,若交付了
定金却未能成功签订房屋购买合同,那么根据相关规定,这部分定金是不能被退还的。但如果由于并非
当事人双方过错所导致的某些原因,引发了无法顺利订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情况,卖方有义务将已收取的定金如数返还给买方。因此,具体如何处理仍需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
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
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
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