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产权产生的争议,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方法进行妥善处理:
首先是和解。双方
当事人应当基于平等公正且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以私人场合的方式进行友好的沟通与协商,如若未能达成共识,则可邀请第三方参与调解以寻求解决之道。
其次是诉诸于上述以外的其他途径进行协商解决,例如根据
房屋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将问题提交给特定机构进行仲裁审理。此外,如果经过
仲裁程序后问题仍然未能得到解决的话,还可以选择向当地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
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
合同纠纷和其他
财产权益
纠纷,可以仲裁。《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
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