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产存在的质量问题,双方可进行充分的沟通并寻求合理的解决途径。若在保质期限内时,作为房产的开发者,开发商有责任履行修复工作。若为业主自行实施的修理行为,其产生的所有相关修缮费用亦应全数由开发商负责承担。而针对其他形式的质量问题,需结合实际状况加以分析,从而制定合适的处理方案予以妥善解决。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因
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
买受人请求
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在
保修期内,
出卖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出卖人拒绝修复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买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的其他损失由出卖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