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购房过程中所产生的不同类型的
房产纠纷,我们可采取多种有效的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调解、仲裁、行政以及正式的
诉讼等途径。
(1)协商解决法:协商解决是指在房产纠纷发生之后,双方面临矛盾的
当事人能够主动寻求共识,通过友好协商来解决问题。
(2)调解解决法:调解则是在无法通过双方协商解决
纠纷的情况下,由一方当事人提出申请,在房地产管理部门、
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组织的协助下,通过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引导双方当事人依据相关的
商品房销售法律
法规,互相理解并达成和解协议,从而使得购房纠纷得以迅速妥善地解决。
(3)仲裁解决法:仲裁也被称为公断,是指在争议发生前或争议发生后,买卖双方能够达成共识,自愿将争议提交给
仲裁机构,由仲裁机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地方性法规的规定,对争议做出具有约束力的裁决。
(4)行政解决法:购房纠纷的行政解决,是指在经过商品房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机关及相关部门的调解后,若未能取得预期效果或达成协议后当事人又反悔的纠纷,或者购房纠纷当事人选择直接向
行政部门投诉,由该行政管理部门对其纠纷进行处理的一种具体
行政行为。
(5)诉讼解决法:购房纠纷的诉讼解决,是指在纠纷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共同参与下,由人
民法院运用司法程序解决购房纠纷的一种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基层人民法院
管辖第
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