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售合同是经过备案后形成的正式合规文本。它是指开发商与
购房者之间经过协商,就开发商在约定时期内向购房者转移未完工的住宅楼或商业楼的所有权,以及购房者向开发商支
付定金或部分首付款,同时在规定时间内接收所购
买房屋的一份书面合同。这一过程中,双方必须达成共识,合同才能正式生效。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出卖人没有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
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
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