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交易过程中,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房屋,则此种情况应被视为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且对于由此带来的任何损害,亦需负有
赔偿责任。当一方
当事人出现违约行为时,另一方有权要求其承担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采取补救措施以消除违约影响或
赔偿因此而产生的实际
经济损失等
违约责任。同时,如果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了实际经济损失,那么损失
赔偿金额应当与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实际损失相匹配,这其中也包括了在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之后,当事人原本可能获得的经济收益。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
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