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迟交付房产的情况主要源于具备
不可抗力因素或者存在免责条件。作为开发商,可在双方共同签署的
商品房购买合同中明确延期交付房产的免责事项及其相应的责任范畴;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按时交付,并且开发商已尽到及时通知的义务,或者
购房者自身存在
违约行为,甚至是主观臆测
开发商违约,但实际上开发商仍按照约定履行义务,这些情况均有可能导致房产的延迟交付。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第五百九十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