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在
购房过程中发现房屋
产品质量存在问题,买方可根据已经签署的
购房协议书内所载明的条款进行对比参照,针对所揭示出的房屋产品质量问题,应依据相关的法律
法规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提出维修及相应损失
赔偿的申请;如因房产
主体结构方面的质量未能满足标准,导致无法按期交付销售,或在销售完成后,经由专业机构检测证实房产主体结构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则买方有权选择解除购买该房产的合约,并有权利要求公司返还全部支付款项。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因不能
归责于
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
定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