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按照约定交付房屋,则视为其违反了该项协议的规定,买方有权启动追究其
违约责任的程序。如果经过合理催促后,开发商仍无法在三个月的期限内完成此交付任务并能提供适当的解释和原因,那么买方便有权利取消购买合同,并且由开发商自行承担所发生的一切
经济损失。然而,如果开发商能够在催告后的三个月之内如期完成交付行为,那么买方将无权解约,但可向开发商提出索赔申请,要求其对因
逾期交付而造成的经济损失进行
赔偿。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