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单位
逾期交房所产生的
赔偿标准,具体如下:针对每一次的
逾期行为,建筑单位应当自违约之日起,按照双方购
买房屋总价的千分之五的比例,向
购房者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该规定并非绝对不变的准则,当违约金由双方协商达成共识时,其具体数值可根据协商结果进行调整。另外,若经相关部门核实,发现违约金数额超出合理范围,则购房者有权通过法律
诉讼程序申请适度降低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
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
民法院或者
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
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
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