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下几种情形中,
房屋交付日期可予以适当延长:
1.因工程建设进度拖延导致未能如期完成;
2.由于政府相关审批程序进展缓慢造成的
逾期;
3.由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展滞后所引发的延迟;
4.开发商由于经济实力有限而难以按时完工;
5.由于政府相关手续存在
违法行为且无法进行合法办理时;
6.由于重大情势变动或者发生了
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项目无法按计划推进。
《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
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