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开发商未能如约交付房产,
购房者有权选择
退房。当正式合同中所载明的交房日期届满之后,应及时向开发商发送关于房屋催交通知的书面文件。在此之后的三个月内,若开发商仍无法按照约定时间完成交房事宜,则购房者有权依法提出退房申请。此时,开发商应当依照
合同条款,全额退还购房者已经支付的房款以及由此产生的活期利息。同时,若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
违约责任,开发商还需按照约
定金额进行
赔偿。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若开发商未能按时交房,购房者欲解除
购房合同之前,必须先行发出催告。在催告发出后的三个月内,若开发商依然未能履行交房义务,购房者便可依法选择退房。具体而言,开发商
延期交房且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开发商延期交付且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亦未提供合理解释或一味推诿逃避的;以及开发商延期交付但经过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完成交付的,购房者均无权要求
解除合同,但可依据实际延期天数向开发商索取相应的
违约金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
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
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
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或者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办理
不动产登记的
期限届满后超过一年,由于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登记,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和
赔偿损失的,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