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商品房预售合同争议化解的若干策略:
首先,对于遵守契约精神的一方来说,应在发现合同存在疑似违约情况时,及时地向对方发出中止合同履行的正式通知;
其次,若违约方在收到中止履行的通知之后,未能提供足够的
担保以恢复其履行能力,并且仍然强硬要求预购方继续
履行合同义务的话,那么遵守契约精神的一方有权予以拒绝,并且可以依法行使解除权来终止
合同关系,同时,还可对违约方提
起诉讼,要求其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
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