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房屋预售合同数量这个问题,通常情况下,五份合同都是必要的:一份存于
消费者手中作为记录,一份由公司进行归档管理,一份交予房地产管理局进行公共备案以确保合规性,还有一份将被送往银行进行保存,最后一份则在消费者支付完
契税之后进行记录。对于现金全款购屋的消费者以及分期付款的消费者来说,他们需要签署的合同分别为四份和三份。在约定的时间和地点,
购房者需准备好所有相关证明文件,并与开发商或其授权的
代理商共同签署正式的
购房合同。
值得注意的是,购房合同一般包含了两个主要部分:即
商品房预售契约(针对
期房)和商品房买卖契约(针对现房)。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审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