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
房地产纠纷的处置事宜,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制定,以下将列举两款常见的应对措施供您参考:
首先,涉及到房屋作为标的物的房地产确认权利、用途利用、交易租赁、典当
抵押等各种
民事法律行为所引发的纷争,以及与此关联性较高的诸如房屋装修装饰、设计方案、附属设备设施等归属权益之争,所有相关的
当事人都享有独立自主地向
司法机关提交
民事诉讼请求的权利;
其次,若在
拆迁过程中,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就
拆迁赔偿、安置等问题产生争议,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达成共识,则应由负责审批该次拆迁的主管部门或者是同级别政府的房屋拆迁主管部门进行裁定,对于裁定结果持有异议的一方,可以在收到
裁定书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法院提出上诉。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预售
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内,办理
土地使用权变更和
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现售商品房的购买人应当自
销售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协助商品房购买人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和房屋所有权登记手续,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