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合同纠纷案件,
当事人有多种途径可供选择以获得
律师援助:
首先是协商,即在争议各方依据合同所明确规定的
违约责任以及各自的实际状况基础上,自主进行沟通与交流,以此达到和解的目的;
其次是调解,调解通常基于各方面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的原则进行;
再次是仲裁,若当事人各方均无意愿进行和解或调解,或者和解、调节计划未能得到有效实施,则可以按照先前签订的仲裁协议,向相关
仲裁机构提出仲裁申请;
最后是
诉讼,若当事人一方坚决反对仲裁,那么仲裁这一途径便无法使用,此时只能采取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因此,诉讼被视为解决合同纠纷的终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
合同履行地人
民法院
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