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购房定金的退还事宜,具体操作方式如下:当支
付定金的
当事人依照双方约定完全履行自身义务后,可向对方申请退还该部分已缴纳的
定金或以之冲抵房屋总价;又或者在支付定金方履行了相关义务而收取定金方却未能履约时,有权要求收取定金方返还双倍定金金额至支付定金方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
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
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
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