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上来说,是可行的,但实际操作时需要与房屋的销售方进行细致的洽谈沟通,且在具备相应条件的前提下方可实现换房的操作。在判断能否变更换房以及索回
定金的问题上,首要考虑的因素便是该份认购预约书是否具有
法律效力,然后再依据定金的法律效应来明确买卖双方各自所承担的责任范围。在
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于定金的约定必须采用
书面形式,并且还应当明确规定定金的具体金额及支付期限。若给
付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
债务,则无权请求对方返还定金;反之,若接受定金的一方未能履行其债务,则需向对方双倍偿还债务。当
债务人履行了其债务之后,按照约定,定金应当被视为价款的一部分或予以退还。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