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房地
产权属争议之
诉讼,依照法定程序,应当由该房地产所坐落地点所属的法院享有专属
管辖权。因此,若产生
房产纠纷问题,应依法向该房地产所在地区的人
民法院提交诉讼申请。在处理房产纠纷的过程中,
起诉流程是至关重要的环节。其主要步骤如下:
首先,需收集与案件相关的基础资料。这其中,关键在于搜集对自身权益有利的
证据材料,并将其整理为详细的证据清单。
其次,根据实际情况,撰写
起诉状。在起诉状中,必须明确
提出诉讼请求,同时详细阐述
起诉的事实依据及法律依据。
最后,向法院
立案部门提交上述材料以启动
诉讼程序。除起诉状及证据之外,还须附带原告及被告的
身份证明文件。如有
代理人代理诉讼,则需提供
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当案件经人民法院受理之后,房产纠纷的起诉流程便告结束。
然而,起诉流程的完成并不意味着案件审理工作的终结。接下来,案件还需经历答辩、
证据交换、法庭审理等多个环节,直至最终由法院作出判决。若案件
当事人对
一审判决结果持有异议,可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由上级人民法院进行
二审审理。
《
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
管辖:
(一)因
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因港口作业中
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三)因
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
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
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
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
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