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延期交付房屋的问题,应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作为
购房者,您有必要敦促开发商遵守承诺,尽快为您交付房产,同时对于超出原定交付日期所带来的损失,也有权要求其予以
赔偿;在经过催告之后,若开发商在三个月之内仍然未能如期交房,并且无法提供合理的解释和理由,那么作为购房者,您便有权解除与开发商之间的
合同关系,并要求其返还您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以及相应的利息,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
违约责任。
《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将符合交付使用条件的商品房按期交付给买受人。未能按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因
不可抗力或者
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原因,需延期交付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及时告知买受人。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