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因
延期交房引发的
退房程序,其详细操作步骤如下:当
购房者以书信或其他
书面形式向房地产开发商充分表明退房意向之时,应尽速办理各项手续,启动正规的
退房流程;自购房者明确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房地产开发商有责任在随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消费者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同时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购买协议以及其中包含的所有
合同条款;若房地产开发商未能按照规定时间履行上述义务,并且擅自中止
退款程序,那么自截止日期次日开始,直至购房者成功收回所有已付款项为止,开发商需要根据总房款金额的千分之一,每天向购房者支付相应的
违约金作为
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
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
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
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