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达到所设定的解除条件之际,仅需向
合同相对方发出明确的
解约通知即可生效。如果出售方未能及时交付预
购房屋或买方未能按时支付购房款项,经过及时催促且在合理期限为期三个月的情况下依然无法得到妥善处理,则任何一方向法院提出
解除合同的请求都将获得法律支持,除非双方在
签订合同时已就此事项做出了特别约定。若法律并未对此类情形作出具体规定,或者双方在合同中也未对解除权的行使期限进行约定,那么自解除权人知晓或应当知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之内如未能行使该项权利,或者在收到对方催告后的合理期限内仍然未能行使,则该项权利将会自动失效。
《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
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
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
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