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铺租赁期已满时,房东欲将物业收回之事,应与房东展开深入沟通并洽谈续租事宜。契约到期之时,承租者即失去了使用该房屋的权利,房东则具有了收回房屋的合法性。除非
租赁协议中已明确规定必须续租,否则房东有权拒绝续租。若
承租方希望继续承租此物业,便需与房东再次商讨租赁事宜。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或房东无意协商,承租方须在合同期满之后迁出所租赁之房屋。
《
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
期限届满承租人返还租赁物】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
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