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因打架行为导致
被拘留者的时间通常为五天至十天;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能会被拘留十天至十五天。《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对此作出明确的规定,殴打或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者,将被处以五天以上十天以下的
拘留,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经济
处罚,即须支付二百元至五百元之间的罚款;而对于情节相对轻微的情况,则可处以五天以下的拘留或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况下,将被处以十天以上十五天以下的拘留,并需承担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士、孕妇、未满十四岁的
未成年人或六十岁以上的老年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一次性殴打、伤害多人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