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交付房屋不仅是一种违反合约的失职行为,同时也应被视为一项
违约行为,并因此需负担起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若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其义务,则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
此外,对于因违约而给对方带来的
经济损失,损失
赔偿金额应与违约所导致的实际损失相匹配,这其中还应包含了在合同正常履行之后可能会产生的预期收益。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
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