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房屋产权纠纷的问题上,可以采用以下四种途径来寻求解决方案:和解、协商、
仲裁以及
诉讼。
首先,
当事人双方应当依据平等互惠的原则,自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若无法达成和解,则可以请求第三方介入并协助调解。
其次,如果经过协商仍然未能解决争议,那么可以依据
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将争议提交给特定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
最后,若
仲裁程序未能解决争议,则可以依法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四条民事主体依法享有
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
担保物权。第一百一十五条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